函轉教育部釋示「教師單次申請延長病假未跨越2學年度,惟新學年度開學後因不同病情復請延長病假,其期限計算疑義一案」影本1份
主旨: 函轉教育部釋示「教師單次申請延長病假未跨越2學年度,惟新學年度開學後因不同病情復請延長病假,其期限計算疑義一案」影本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 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1日臺教人(三)字第1080162089號書函辦理。
教育部書函.pdf